摘 要:“枫桥经验”凝结着深刻的治理智慧,是党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检察机关依托红色资源,从政治引领与法治保障、群众路线与监督效能、社会认同与法治程序三个层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良好治理成效。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具有关键作用,针对新时代矛盾衍生场域之变、社会治理形势之变、数字时代之变带来的新的风险挑战,检察机关应深入理解其治理逻辑,辩证把握党
编者按:2025年9月29日,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主办承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在西安召开,汇聚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及20所高校专家学者代表。本刊特聚焦论坛优质研讨成果,围绕检察机关如何以高质效履职,在涉外案件管辖、跨境犯罪治理、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等前沿领域进行系统推进展开深度研讨,展现检察机关在全球化治理中的法治担当与行动智慧,以飨读者。 摘
摘 要:检察机关融入“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一带一路”迈入高质量共建的新阶段,检察机关面临着涉外案件办理机制不健全、服务对外开放存在短板、人才培养模式与需求脱节等现实问题。检察机关应从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拓展检察服务职能、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三个层面,采取应对措施,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 关键词:一带一路 涉外法治 海外利益保护 涉外人才培养 “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
摘 要:涉外检察工作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是高质效涉外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检察机关涉外检察队伍外事素养存在着国际视野不广、跨文化沟通障碍、国际谈判能力欠缺、法律外语能力不强等短板,制约着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应通过提升文化敏感度、强化国际规则运用、提升法律英语水平、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推动国际合作等多种路径予以弥补强化,
摘 要:在涉外刑事案件剧增和管辖模式变革的双重背景下,集中管辖模式的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具体表现在管辖性质不明、案件范围不一、办案模式不成熟等方面。因此,有必要在考察现有集中管辖模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案件办理模式的变迁以及刑事法规制涉外刑事犯罪的困境分析,在办案主体、方式、程序等机制上达成一定共识,在管辖模式、范围界定、专业化办理等方面建立规则,助推
摘 要:重罪检察领域的重大敏感案件具有侵害法益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依法妥善办理该类案件应当坚持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严格证据标准,促进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坚持内外部监督并重,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重罪检察 重大敏感案件 宽严相济 一、引言 重罪检察领域的重大敏感案件具
摘 要: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最高办案组织,必须以更高标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保证重大案件决策质量。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委员会议案机制,统筹实行“三个规范+三项制度+三类配套”工作法,在规范议案流程、增强决策实效、强化监管保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仍面临检察委员会议案边界不清、办事机构审核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在检察“大管
摘 要:用以构建刑事指控体系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运用有关机关在诉讼外取得的证据构建刑事指控体系,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法律规定模糊的,应持谨慎态度。《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系统性地解决诉讼外证据的证据资格问题。 关键词:诉讼外证据 刑事指控体系 证据资格 刑事指控证据是指检察机关用以构建刑事指控体系,指控和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用以构建刑事指控体系的证据必须是能够在刑
摘 要:数字化技术推动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的转型,使立案监督从过往较为依赖“被动受理”逐步向主动发现类案线索延伸,有助于实现从个案纠偏向系统性风险治理的拓展。当前主要问题在于立案监督的法律规定不够细化、调查核实依据不足、警检监督协同机制不完善。为此,有必要从优化制度设计、完善线索分层分类处理机制、细化监督流程规范等方面着手,逐步构建更为全面的数字赋能立案监督工作体系。同时,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公安机
摘 要:非法占用“其他草地”的定罪处罚存在多重争议。规范层面,“其他草地”定义范围多次调整、地类归属在农用地与未利用地之间界定矛盾,导致法律适用困难。实践层面,不同主体对非法占用“其他草地”是否定罪存在分歧,证据采信规则不一,多种地类亩数如何合并计算标准模糊。理论层面,刑事处罚缺乏基础,一是违背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与刑法谦抑性原则,二是不符合生态法益保护与比例原则,三是朴素认知偏差导致法律实效不足。对
摘 要:囿于电子数据的海量化、虚拟化、易篡改性等特点,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面临审查困境,传统“印证主义”证明模式不足以应对司法实践需求。检察机关可采用“整体主义”证明模式,通过多维度叠加形成系统性关联以及物理轨迹与数字轨迹交互融合等路径,以“合法性优先-关联性桥接-真实性终局”为审查逻辑顺序,完善证据审查规则,构建差异化审查标准,推动电子数据审查从传统的“证据链构建”向更系统的“数据全
摘 要: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刑事审判纠正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偏差等方面有积极效果。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仍面临适用标准不统一、监督线索发现难、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需要明确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与条件,结合信息化手段挖掘监督线索,规范流程衔接与反馈机制,完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体系。 关键词:刑事再审 检察建议 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生效刑事裁判进行监
摘 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活动严重损害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以及营商环境。当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典型表现是违规异地抓捕、违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以及违规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其深层原因是犯罪地的宽泛解释及网络犯罪增多导致侦查管辖范围大幅扩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异化以及涉案财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完善。应从加强立案及侦查活动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以及财产权保障监督三个方面强化
摘 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实践中存在不应终结而终结、终结后应恢复执行而未恢复执行等问题,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实现与司法公信力。检察监督虽在案件数量、启动方式、监督模式上稳步推进,但仍面临案源渠道不畅、调查核实权保障不足、深层次违法监督乏力以及协同机制不畅等多重困境。为提升监督质效,需从拓展线索来源、强化调查核实权、深化违法监督及构建更优协同机制等方面系统完善,以推动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规范运行,实现
摘 要:全程监督是对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是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并存的监督,也是各方主体的并行式监督。当事人权利保障不足、人民法院支持配合不够、检察机关监督权行使制度不完善等是制约全程监督的主要因素。应当进一步加强当事人权利保障机制、法检协同配合机制、执行监督权力行使机制建设,构建科学完备的全程监督制度体系。 关键词:民事执行 全程监督 法检协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
摘 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行使是保障行刑反向衔接“出罪入行”后实现“过罚相当”的关键。当前行刑反向衔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存在刑行责任转化规则断层与程序衔接失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配性不足,以及检察监督效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对此,应细化刑事情节转化法定规则、强化裁量合理性说明规制;检察履职中严格把握 “可处罚性” 标准,全面审查量罚情节以提升检察意见质量;强化多环节外部协作,构建全链条协同机制。
摘 要:“行刑倒挂”是行刑反向衔接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同一违法行为经检察机关不起诉后,行政机关处罚力度远超同类行为的刑事罚金,在税收、食药、海关领域尤为显著。究其成因在于法律规范存在结构性缺陷、衔接机制运行存在障碍、法治理念存在深层次矛盾。对此,需从健全法律规范体系、优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更新法治理念三方面发力,推动行刑责任衔接顺畅,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行刑倒挂 行刑反向衔接
摘 要:检察公益诉讼作为重要司法制度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西双版纳等边疆地区因生态地位特殊、系统脆弱、跨境治理复杂,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关键场域,且在实践中存在线索发现不足、生态修复受限、监督刚性不强、制度衔接不畅及社会参与薄弱等问题。有必要通过构建分层统筹的一体化履职体系、发展预防性公益诉讼、推进执法规则与救济程序的系统衔接、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拓展社会参与渠道等方式,提升公益诉
摘 要: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规范行使,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公益保护。司法实践中存在调查权的强制力保障缺失、程序不规范、专业技术适配度低、协同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强化刚性约束、细化程序规范、增强专业技术、健全协同机制,为规范调查权行使、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筑牢公益保护法治屏障提供支撑。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调查权 规范行使 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行使是查清公益损害事实、厘清
摘 要:刑满释放后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反映出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质效不高、家庭监护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构建以教育改造实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模式,从预防重新犯罪的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完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综合履职机制,协同多方力量强化犯罪治理。 关键词:重新犯罪 法律监督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
摘 要:大数据智能化时代,网络犯罪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带来了管辖模糊、电子证据取证审查以及保护与惩治平衡难等严峻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须实现从传统实体空间、个案办理的被动模式,向虚实融合、主动治理的系统模式转型。社会分工理论、国家亲权理论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共同构成了模式转型的理论基石。应通过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则体系,深化大数据监督模型的应用以实现从线索发现到系统治
摘 要:辽宁检察机关在侦查办案中,结合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特点和检察侦查办案规律,形成了“前案评查、同步侦查、监督纠错”工作模式。在刑事诉讼领域,评查重点围绕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环节各方面开展。民事诉讼领域,评查主要围绕审判、执行两大环节的相关问题展开。未来应着力构建以专业化组织为基石、协同化机制为支撑、权责化约束为保障的评查制度体系,从而实现前案评查从工作机制到制度体系的跃升。 关键词:
摘 要:检察听证在检察办案中已逐步成为司法办案新常态,对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司法实践中,因工作理念固化等多种原因,致使检察听证效果并不理想,检察听证“质”与“量”发展仍不均衡。为规范检察听证制度运行,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应当从明确听证范围、科学选任听证员、具化中立特性、强化阅卷审查、主动落实听证等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检察听证 司法公正 听
摘 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领域的生动映射与深度践行,其落实重心在基层。当前基层检察实践在实体质量、程序效率与社会效果三个维度面临挑战。破解这些困境,需以法治思维、系统思维与融合思维为引领,坚持“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同步建立以司法公信与治理效能提升为双重导向的效果评价辐射机制,推动“高质效”从政策话语转化为基层检察实践的稳定内在品质。 关键词:高质效 基层
摘 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在制发、管理及落实环节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足、精准性欠缺、协同性短板、实效性缺位等问题,需融合新时代社会治理要求与检察工作规律,强化理念引领、深化规范管理、提升建议质效、健全协同机制、强化数字治理支撑,以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与实效性,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