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畅通国内大循环内在要求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有序衔接与顺畅运转,关键在于生产率的提升、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以及收入分配关系的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权力在资源配置、市场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关系调节方面作用显著。如果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则可能导致公共部门资源浪费、错配以及制度执行低效等问题,甚至导致腐败,从而削弱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国家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
摘 要:南北差距持续扩大是新时代中国区域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促进南北地区均衡发展是实现中国式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本文从中国南北差距的现状出发,分析了自然禀赋与文化因素、市场化因素、营商环境因素、产业结构因素、科技创新因素、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对南北分化现象形成的影响,并进一步总结了缩小差距的治理机制。据此,总结了中国南北差距的整体研究框架,并从研究视角、理论机理、数字化因素、国际经验四方面提出
摘 要:家庭承担的儿童照顾负担是制约生育意愿的关键诱因。在低生育率背景下,儿童照顾的政府责任开始突显。基于CGSS2017数据,探讨居民的儿童照顾福利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家庭主义的福利偏好在儿童照顾领域基本得到了延续,相较于政府,居民更倾向于由个人/家庭承担儿童照顾责任;个体自利假设中,仅工作状况和户籍性质会显著影响居民的儿童照顾福利态度;社会价值假设中,受教育程度、社会公平感知、公民
摘 要:通过构建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审计监督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分析框架,基于2011-2021年长三角核心城市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是影响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其中资源治理能力和工具治理能力呈现正向作用。审计监督的揭示和纠偏功能可以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驱动作用,但审计揭示功能对协同治理能力的作用不明显。长三角地区应当重视
摘 要:本文以552名酒店工作人员为样本,以社会认同理论为基础,以绿色心理氛围和绿色组织认同为中介,探索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对酒店绿色服务创新的作用机制及参与型领导的作用边界。结果表明:(1)酒店员工对绿色人力资源管理的感知正向影响绿色服务创新;(2)绿色心理氛围与绿色组织认同在绿色人力资源管理对酒店绿色服务创新的正向关系中发挥链式中介效应;(3)参与型领导正向调节绿色人力资源管理与绿色心理氛围的关系
摘 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旨归意蕴在于破解两权分置范畴体系下主体身份限定与客体流转收益间的不兼容和不适配问题,逐步实现由“重身份保障,轻财产流转”向“兼顾身份福利保障与物权价值属性流动双向并重”的功能导向转变。以“三权分置”视角下中部三地传统农区试点实践为观察样本,随着试点改革的不断深入,宅基地权能架构呈现出以下困境:所有权主体虚置弱化、资格权能体系构造及关联运行机制保障缺失、使用权“适度”
摘 要: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是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出的战略性擘画和前瞻性指引。新质生产力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理路在于既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要求,又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之义,更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新质生产力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既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又是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途径。要实现新质生产力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应
摘 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基于2014-2021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双固定模型、面板门槛模型探究低空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驱动机制。结果表明:低空经济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经过工具变量法、随机效应分析和剔除特殊样本等稳健性检验,其结果依旧显著;机制检验表明,金融发展
摘 要: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变化,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及群团组织改革的背景下,群团组织作为联系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参与基层治理的发力点。基于一个县级市F市的调研发现,“治理”转向中基层群团组织志愿服务功能发生了拓展,成为不同建设力量
摘 要:在乡村振兴和环保下乡背景下,部分乡村地区仍然存在环境污染遮蔽的现象。研究发现,主体俘获是污染企业有效发挥自主性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基层官员的变通执法、周边村民的沉默回应和村庄干部的庇护履责。主体俘获现象的生成机制包括俘获空间和污染企业在此基础上采取的俘获策略。俘获空间由基层行政空间、基层社会空间和基层市场空间三部分构成。污染企业立足俘获空间,通过采取策略整改、利益分配和关系运作实现对基层官员
摘 要:我国《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确立了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但并没有明确区分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判定的具体标准,导致实践中认定结果差异较大。面对不断丰富的个人信息利用场景,应先按照“敏感性判断标准+场景应用标准”动态界定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类型,再结合“基本要素+敏感要素”进行合理使用区别判定。从类型化动态界定到合理使用区别判定的逻辑进路能够更精准地为不同场景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