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传播秩序,始终是国际传播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历史上最复杂的问题。迄今为止,人类依然缺乏真正公平正义的世界信息秩序。数字技术的突飞猛进,也没有实质性改善全球信息秩序。回顾和总结三次信息秩序浪潮有着特别的价值和启示。第一次“建立世界信息新秩序”的浪潮出现于大众传播主导的20世纪70年代末,这个阶段提出了广受第三世界欢迎的全球传播体系改革目标,但这一改革最终功败垂成,没能真正实质性地改变世界传播格局。第二次浪潮兴起于互联网革命的新千年,以两阶段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为代表,期望为刚刚开启的互联网时代建构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信息秩序,最终依然收效甚微。以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推出为契机的第三次浪潮正在酝酿之中。三次浪潮对应三个不同的时代背景和不同的世界格局。基于前两次浪潮的经验和规律,以新的认知框架研判未来走势,进而寻找中国对策。
内容摘要:自人工智能诞生之日起,关于“知识”和“智能”的关系就成为人工智能的核心命题,它不仅关乎人工智能的路径选取和哲学意涵,更关系到智识的未来。“知识表示”作为人工智能的本体论工程,通过对知识的形式化完成对知识的再生产。在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中,一条脉络是对形式化知识表示的不断探索,另一条脉络是以非形式化为旗所展开的对人工智能知识表示的批判。借由这条围绕知识表示的双向线索,人工智能关于“知识”的技术理念和哲学偏向也得以明晰。生成式人工智能虽然在技术、产业和社会层面包揽星光,但它依然没有解决知识表示的形式化/非形式化论争的核心问题。今日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依然需要在知识表示这一难题上继续求索,它以“标签”作为本体论,以“学习”作为隐喻法,却依然在“局势”这一层面难逃其智识极限。也因此,我们仍然需要在人工智能时代高扬人的用途。
内容摘要:作为知识媒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一种全新的智能知识媒介。作为知识媒介,它具有突出的“生成一媒介性”:与传统知识媒介相比,它是天然的媒介物(技术物与媒介物的合一);在生成与连接的相互作用之下,它成为“数字欲望机器”,“三重生成”(自身的纵向生成与横向生成以及自动知识生成)使它成为“超级知识媒介”。但是,如今的智能知识媒介仍然没有意识,更谈不上主体性,它的知识实践仍然是人类主导(人类激发和牵引)的知识生成一传播系统,与人类“意识一思”之知识相比,其知识乃是一种“无意识一用”之知识。智能知识媒介生成知识固然对人类知识实践有诸多好处,但其对人类主体性的弱化以及对社会发展的长期、潜在的影响,也同样引人深思。
内容摘要:人机互动不仅在重新定义交流,也在重新定义自我。结合对30位资深生成式AI对话机器人用户的深度访谈,实证研究试图从自我传播角度提供理解人机互动的补充性视角。基于其兼具媒介物质与拟主体的双重属性,生成式AI对话机器人以算法联想模式、记录反刍模式、协同指导模式和反向牵引模式四种模式参与到个体自我传播中。生成式AI对话机器人作为人的“外脑”以“自启用”和“自调节”机制激活自我传播,对个体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识产生深层次影响,重塑社会交往、重构社会感知和重整社会价值。研究强调个体自我在人机互动中的能动性发挥以及人机互动中的动态性与情境性,为理解人机互动提供多元视角。
内容摘要:在算法、算力、数据三要素的支持下,人工智能获取知识的能力已经超过人类,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工智能对人类知识的影响。什么是知识?柏拉图的经典定义“得到证成的真信念”正在被人工智能动摇。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以一种新的方式生产知识,使得人类难以对知识的精确性进行验证,进而冲击了知识的普遍性和确定性,建立在“拟真”之上的知识随之成为“幻象”。人类知识生成是诸因素互动中的多样性呈现,整体意义上可以提取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知识来源:理性和信仰。人工智能已经部分地独处于人类思维领域以外,我们可以将其视为知识的第三种来源。从知识类别来讲,人类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和默会知识。默会知识是人类语言表达不可能或者不充分的领域。人工智能在直接面对现实进行深度学习时,能够获取人类理性思维以外的知识,即隐性知识,它可以完全脱离人类已有的知识成果,成为新的知识类别。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一种在人类思维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中介形式。作为“他者”的人工智能,消解了知识的真实性,改写了知识生产、传播的逻辑和秩序。
内容摘要:数字技术重塑了出版活动中出版商、印刷商和发行商之间的关系,模糊了三者之间的边界,并促使三者合一到一个共同的互联网平台上,换句话说,互联网平台成为三者共同的共享的平台。对纯粹的电子书而言,首先,印刷商被复制商重新定义,其次,出版商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上,而发行商也随之转移到互联网平台而成为平台传播商。尽管平台传播商不能等同于发行商,但它所承担的功能与发行商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将平台传播商视为发行商的后裔或者延伸。通过对平台、传播商和平台传播商概念的梳理,我们可以推论出平台传播商的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基于纸质内容的平台传播商,一种是基于数字内容的平台传播商。平台传播商的商业模式主要有订购、订阅和按需付费三种基本模式。
内容摘要:无障碍出版是信息无障碍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残障群体的信息可及、教育可能与阅读便利。数字信息时代,残障群体在媒介接触使用上存在“数字残疾沟”,难以无障碍地进行数字阅读,获取数字资源。无障碍出版将“数字包容”的视角纳入出版实践,为残障群体的阅读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从纸质出版的盲文,到影音出版的隐藏式字幕与音频描述,再到数字出版的多模态无障碍出版形式,再到AICJC背景下的智能化无障碍出版实践,无障碍出版为残障群体的信息阅读、信息获取乃至信息生产提供了无限可能。无障碍出版的发展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在工作流程中,无障碍出版更多是对已发布的出版物进行可及性的“补救”,而非带有“主体性”的出版实践。“天生无障碍”的出版理念呼唤将包容型设计整合到出版流程的早期阶段,并关照残障群体的多元声音,以此构建一种以用户为中心、以无障碍理念为核心的出版环境。
内容摘要: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大背景下,大学出版社要向精品学术出版转型,回归学术出版主体,重塑大学出版社的价值体系,明确大学出版社的实践路径。大学出版社要从价值体系、制度设计、人才培养等方面夯实学术出版的基础。要力推高端学术出版,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切实以学术出版作为自身的价值依归,出版符合大学学科优势和特色的精品学术著作。主管部门和大学要从全域性视角出发,推动大学出版社整体转型,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