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积极谋划并全力推进立法工作。在2015年7月(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