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税银两的“内库化”: 税银征收、进奉与制度设计
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六月开始,明神宗向各地派出宦官,或为矿监,或为税使,统称“矿监税使”(又称“矿税监”),分赴各地督办开矿、征收商税。所征矿税银并没有纳(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