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小花入职甲公司交通工程岗,不久后怀孕。其间,甲公司两次派遣小花出差完成相关工作,小花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在与甲公司积极沟通后未接受甲公司的出差任务。甲公司便以小花不服从工作安排、推卸责(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