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陈顾远先生认为:法律不会孤立存在,而必然会与其他事物发生联系,它的真谛会通过“平易”方式显示出来;而“情、理”就是与“法”发生联系的伴侣,它们均具有“平易”特质。但如能把“人情”由第一位移到第(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