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强调,幼儿园应科学实施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幼儿园与小学应相互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
我眼中的小(试读)...